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审批
网上申报到现场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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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无
办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一)确有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需要,并经该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二)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三)符合城乡规划和文物、风景名胜区、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四)有必要的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所需材料
无
办件类型
无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 1
法定期限: 20
许可数量限制
无
中介机构信息
无
办事窗口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实施机构
无
办理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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